更新前有未登記的附屬建物、地下室、露臺等或是有 約定專用部分權利價值該如何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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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的附屬建物:建議由實施者請建物所有權人辦理附屬建物登記;若無法辦理登記時,則不動產估價師會參考更新前建物原始竣工圖,釐清附屬建物情形並據以考量。
未登記的地下室:由實施者確認是否可進行建物登記、產權為何人,若可辦理建物登記,則依據建坪價格進行評估;不可登記時,則考量使用效益調整建坪單價。
依據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露臺面積不可辦理登記。若露臺已登記,該價值則可合理評估之,但不動產估價師仍會參考當地市場交易習慣及露臺效益做適度價值調整。若露臺未登記,但有約定專用,則基本上將參考前述方法進行評估。
約定專用部分,必須由實施者確認其內容,再由不動產估價師評估其使用效益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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