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共享專篇#複查複查8月份/中間價銷售數據-實登住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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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師公會資訊流通會主委

 

林利州估價師指出:(即時詳實的揭露資訊是公會的原則)

 

政府延遲的資訊應該不是會對購屋者有很大幫助的數據!!

 

>核心的問題是"對購屋民眾有即時幫助的對稱性資訊"


舉例而言,若是今天可以馬上查到上周或10天前成交每坪跌價3萬元的時候,那麽,正常理性的購屋者也絕對不會多花冤枉錢以每坪貴3萬元的價格來成交購屋!!

試問!現在是9月底,對購屋者買賣交易有幫助的資訊,如果已經有了9月份的房價訊息時,那麼5月或6月的遞延房價資訊,對現時的購屋者,應該沒甚麼即時性的幫助,那些資訊就由學者或政府從不同面向去研究分析吧!

 

>實價登錄的"即時性"非常重要,會影響到民眾購屋最終決定,或金錢損失與否

實價登錄既已說明揭露資訊買賣案件登記至8月底,參照民法自以該數據為正式銷售數據為宜,至於民間仲介所稱買賣成交,若尚未完成過戶登記者,按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得喪變更,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因此當不動產交易買賣雙方簽訂契約後,務必於1個月內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如此不僅雙方權益可以獲得保障,也可避免被處逾期登記費罰鍰。

 

現在的實價登錄制度有相當的罰則而且需要有買方賣方共同申報,根據估價師事務所也有聘請的地政士於辦理業務時反應,通常買方也會一直催促地政士,所以申報延遲的情況的情況有大幅改善!!

 

估價師在實務作業時,原本就理解到實價登錄作業會有遞延資訊的問題!

也肯定實價登錄制度的施行必要性,

但同時也殷切的希望政府能夠盡最大的努力來達到"即時性"的目標!

以促進整個實價登錄網站資訊的穩定性(至少沒有必要宣稱該資料已反映出某特定期間之成交買賣登記)!也提供給民眾購屋時有最即時最對稱的資訊參考~來降低減少民眾因資訊不足而導致財產交易金額損失.

 


估價師發布複查 -8月份-"中間價"銷售數據-2樓以上住家用途

 

數據顯示-結論是"與去年同月比大幅度量縮"--複查8月份住家用途的房市銷售數據中間價格市場銷售量<排除實價登錄遞延>

 

連估價師都覺得8月份查詢實價登錄的數據是否遞延情形非常嚴重(去年全國2樓以上純住宅月均量成交在1萬上下~1.5萬戶之間)而會導致數據差異性發生??,因而在9/21日再度進行複查,以了解其中的區別~提供參考~

 

(公會依據查詢結果詳實揭露資訊,依據統計經驗,均價價格參考性強度較高,短期間的銷售量的部分比較容易受產品別或季節性等影響!)

 

 


 

 



 

 


 

9/21查詢有出現9月的成交


 

 

也有出現8/26~8/30成交

 

 

另外,本次複查也發現多個行政區有轉為跌價的跡象,例如北市的大安.中山.中正.文山.北投.信義區等都是反轉跌價,當市場氛圍預估價格反轉不樂觀時,買方不認同賣方開出的價格。成交數字會往低方流動!由量縮價微漲轉成量縮價跌~


 


附:複查各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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